家有丧事,为啥只有儿子才能“披麻”?

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,特别是农村,家有丧事,有“披麻”的要求和讲究。但应当清楚的是:不是所有人都能够“披麻”的,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“披麻”的。丧事“披麻”人员,仅限于“三年丧”人员,即丧服为一等“斩衰”居丧三年的人员。以逝者为参照,一般居民家庭包括子、承重孙(长房长孙)、妻、未嫁女。

为啥呢?因为丧礼一开始就是这样规定的,中国人文历史三千多年也一直是这样执行和传承的。所谓“一开始”,是指商周时期;所谓“人文历史三千多年”,是指从商周秦汉到宋元明清。

我们讲传统、讲历史,一定要具体到什么朝代什么时期。文化文明的发展延续是有一个脉络和线路的,就是说,一开始是怎样的?中间是怎样变化的?现在成为啥样了?比如,宋代以前,一般居民一天只吃两顿饭,三顿饭是北宋之后才有的。再比如,秦汉及以前,裤子都是开档的,规范的无裆裤是隋唐之后才有的,之前用的是兜裆布。有发生有发展有变化有传承,才是历史。

那么,“披麻”是怎么传承的?我们结合礼仪规范文本讨论一下,供大家参酌与评述。

1、按《仪礼—-丧服》的规定,一等丧服叫“斩衰”,居丧三年,丧服就是生麻做的

生麻就是原麻,主要是黄麻和苘麻。原麻就是从麻杆上剥下来的一条一条的麻匹。“斩衰”丧服的主体部分,即上衣下裳,就是用生麻编起来或攀起来的麻片,前后各一片,用带子系上。多余部分,用刀剁掉。斩衰的“斩”,就是用刀剁的意思。所以,“斩衰”丧服不逢边,即毛边,不整齐,俗语叫葫芦半茬的。

古人认为,丧服越粗陋,服丧人越虔诚。“斩衰”丧服用生麻,比较重,所以叫重服。丧服“五服”除斩衰外,还有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,都是用麻布做的,材料和做工相对精细一些。

注意,中国历史上,自古以来,丧服都是外穿的,即丧服里面都有正常穿着的衣服。因为丧服是一种标识,也是一种表示。标识是指家有丧事,表示是指对逝者的哀悼。严格意义上讲,丧服是礼仪礼器,不是服饰衣服。

《仪礼—丧服》设定一等“斩衰”丧服的人员范围包括:子为父、臣为君、妻为夫、承重孙为祖父、父为长子、未嫁女为父、嗣子为嗣父。

“斩衰”三年的丧服是生麻做的,子为父“斩衰”三年为一般规制,这就是老子死了,儿子“披麻”的来源。

2、隋唐时期,棉花出现了,丧服改用棉织品,“披麻”简化成一种礼仪性质的标识

隋唐以前,有钱人穿丝绸皮毛,一般居民的服装主要是葛布和麻布,其实葛布也是一种麻布,只是纤维相对较细一些。有个词语叫“布衣”,就是葛布。棉花从印度传过来之后,随即大面积种植,由于棉织品纤维细腻,逐步成为居民穿着服饰的主要材料。丧服也逐步改用棉织品。

我们现在看到的(网上很多)丧服“五服”的具体款式式样图表图画,就是隋唐之后的人按棉质丧服设计的。绝不是原典《仪礼》所设计的生麻丧服。

秦汉以前,“斩衰”就是穿生麻丧服,隋唐时期丧服改用棉制品,然后在头部、肩部用生麻或麻制品进行装饰和点缀,于是出现了“披麻”。

就是说,子为父丧服,一开始是穿麻,到唐代变成披麻。后世沿袭。这就是披麻的来源。

3、需要注意的是,“披麻”是民间丧事传承,规范丧礼是没有的

古往今来,丧事发展变化一直有两条线:一是官方主流丧礼;二是民间生活传承。主流丧礼是有文本依据的,各朝代也是有具体的规章制度的。民间生活传承相对简易,根据实际生活情况,能传承就传承,不能传承就权变。

传统丧礼是十分铺张和靡费的,有许多讲究,一般居民家庭花不起那个钱。所以,能讲究就讲究,不能讲究就将就。

“披麻”就是民间生活传承,就是一种标识,即“斩衰”三年;就是那个意思,即子为父披麻。基本遵循典籍文本和官方规定,具体看实际情况。

现实生活中,“披麻”依然存在,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丧事设置和丧礼要求。操作上应把握以下两点:

(1)“披麻”形式多样,有麻就行。可以身披麻布,可以头戴麻布,可以头系麻布或麻绳,可以腰系麻匹或麻绳,等等,总之一句话,意思到了就行。

(2)“披麻”仅限于儿子。可以扩大到媳妇、长孙、未嫁女,其他就不必了。

能够做到这两点,就是传承了。

家有丧事,“哭”在礼仪上有哪些讲究?

父母亲人去世,情之所系,心之所依,哀伤哭泣,天经地义。但哭也是有讲究和要求的,也是有章法和规则的。啥时哭?啥时不哭?怎么哭?哪些人哭?按规定来,按礼仪做,乱了肯定不好。

《礼记—檀弓上》有:“孔子恶野哭者。”这里所谓“野”,就是没有规矩,没有管束,随便随意不讲究的意思。孔子是儒学的奠基者,是“三年丧”丧礼的原创人。我们结合儒家典籍文本谈谈丧事关于“哭”的礼仪讲究,供大家参酌与评述。

1、有哀即哭,想哭就哭,这是一个大原则

《仪礼—士丧礼》有:“哭无时”的规定。就是说,家有丧事,孝子孝孙孝妇等等,哀伤悲痛,情至深处,想哭就哭。没有时间限制,没有时辰限制,没有时点限制,没有方式方法限制。

丧事操办人要注意别哭出问题来,丧事哭死人是有的,不罕见,往往都是至亲,很让人抓狂的。

2、来人哭,不来人不哭

《仪礼—士丧礼》有:“君使人吊”“君使人襚”“朋友襚”等,主家灵堂人员应当稽颡拜哭于地。吊丧完毕后,主人止哭,送宾至大门外。

就是说,哭也是力气活,老是哭也来不了。守灵护灵的礼仪人员,有人来吊丧时,哭;吊丧人走了没人了,不哭。休息一会儿,缓缓劲,是可以的。

旧时大家庭,事大人多,礼仪讲究是在灵堂前面安排一个放哨的,有人来吊丧,赶快通知里面人哭。通讯方式一般用小鼓、小锣、小镲子、小梆子等。敲一下,一般哭;敲两下,使劲哭;敲三下,拼命哭,等等。

3、吊丧人一路来哭,主家人应当一路迎哭

《礼记—奔丧》有“望乡而哭”“望门而哭”的要求。就是说,奔丧吊丧人,根据自己的情况,路上就需要哭。望国、望乡、望家,都是需要哭的重要节点。

实际生活中,亲戚吊丧人,到家门外大老远就哭了,是情绪情感所致,也是规范丧礼的传承。此时主家迎宾人员或其他在场人员,应当一路哭着迎上去。人家哭是有感情,讲礼仪;你哭是有感情,还礼。这就是仪礼的对等原则。

4、所有丧仪事项,都必须有哭声

丧事有许多礼仪仪式事项,此时主家人员是需要哭的,也是应该哭的。根据《仪礼》《礼记》的规定,结合生活实际操作,丧事仪式事项包括:初终(倒头哭)、复(招魂)、沐浴、饭含、小殓(穿戴)、大殓(入棺)、朝夕奠(堂祭)、动柩朝祖(告庙)、发引(出殡)、路奠、祭土、下棺、反哭(回灵)、复吊、圆坟等。

古法丧礼是下葬直接做坟,之后是居丧三年。期间还有虞祭、卒哭、小祥、大祥、禫祭等礼仪活动。现实生活中,一般习俗,圆坟之后,丧事结束,礼仪活动截止,不需再哭了。

5、可以请人代哭

《仪礼—士丧礼》有:“代哭”的说法。就是说,因为自己身体哭坏了,或者自己哭不好,或者自己哭得技术水平不够高,等等,可以请人代哭。丧礼是允许的。

哭为哀声,是丧事活动的一种标志,也是形成丧事氛围的一种必要手段。所以,请人代哭肯定不是什么封建糟粕,而是人的正常情感和情绪的一种表达。就像现实生活中丧事放哀乐一样,是一种丧事手段,也是一种情绪和氛围所需。

自古以来,哭丧就是一种职业,现在也很红火。这不是民间俚俗,而是主流意识形态规范丧礼的传承。哭丧有套曲,如《十二月调》《哭四季》《孟姜女》等等,感觉挺好的。

现实生活中,一般哭丧都有团队,统一服饰,统一装扮妆容,配上电声乐器,俨然丧事活动的一道风景,也是丧事活动的重要看点。